哪些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指其他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就业、 “互联网+”新业态就业等,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类:

01 社区服务类:街道小贩、修鞋擦鞋、家庭作坊、缝纫织补、保洁保绿、再生资源回收、搬运送货、家庭日用品维修、临时性经营摊点等服务。

02 家政服务类:非直系亲属的家政钟点工、老人护理、病人陪护、水电维修、家庭装饰、居家手工艺等服务。

03 用人单位服务外包非全日制就业类。

04 法律法规许可的在“互联网+”平台上从事非网络投资的经营服务活动类(网约车、网络外卖等)。